国恩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国恩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60,310,1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40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310,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9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310,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310,1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5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司章程>暨授权公司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5,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664,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5,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135%;反对664,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风险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9,0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59%;反对661,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马炜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