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恩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国恩股份(002768)公司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46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9.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1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34,65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4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