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3-017号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倪伟雄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3人,代表股份153,628,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21%。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
110,944,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8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为20人,代表股份42,683,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35%。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人,代表股份2,872,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提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5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25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0%;反对373,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024%;反对373,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提案2.08上市地点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提案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254,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70%;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9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0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1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4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883,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55%;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5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876%;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5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5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883,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55%;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5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876%;反对188,37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55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548%。表决结果:通过。提案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41,3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4%;反对186,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81%;反对186,7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1,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22%;反对196,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639%;反对196,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875,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3%;反对752,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8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092%;反对752,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提案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0.00《关于公司设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439,7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7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424%;反对188,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5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1.00《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68,1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5%;反对188,9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0%;弃权3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5067%;反对188,9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785%;弃权3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0《关于拟更换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12.01选举宋海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367,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5.2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1,2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70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12.02选举师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946,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2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彬、周雨翔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