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路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子午)

查股网  2025-04-28  普路通(002769)公司公告

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龙子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龙子午作为广东省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龙子午: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先后获得湖北省师德先进个人、武汉轻工大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入选武汉黄鹤英才计划,担任湖北省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联盟秘书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理事。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会计学系教授,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深入了解情况并审慎考虑后均投了赞成票,

未有弃权或者反对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3001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对公司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交易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及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等会议,对部分光伏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就项目运行情况与负责人进行交谈,到现场工作时间达5天。此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营动态,认真研读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内部审计等资料。同时,对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进行认真审核,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充分行使职权,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

2、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不断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治理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能够吸收采纳和及时落实,为履职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公司证券部积极传达监管动态和相关监管要求,对本人提出的相关疑问积极予以回应,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及专门会议的通知和资料,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通过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勤勉尽职,加强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发展提供发挥建设性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龙子午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