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迪3: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科迪退(002770)公司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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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河南科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未弥补亏损为3,880,554,821.50元,已超出实收股本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的主要原因

(一)期初未弥补亏损为981,551,041.18元。

(二)本期净利润亏损1,463,614,853.19元,致使未弥补亏损增加,情况

如下:

1、2022年4月22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4破8号之

十九《民事裁定书》批准《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规定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5%,公司对应收科迪集团的款项1,534,229,150.58元属于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1,457,517,693.05元,该项业务公司前期已经计提的减值损失余额为512,387,332.55元,2022年度补提减值损失945,130,360.50元。

公告编号:2023-039

2、2022年9月8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互通合众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对科迪乳业的破产重整申请,依法裁定科迪乳业“具有重整价值”;2022年10月15日作出(2022)豫14破3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2022年11月2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并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10月24日,管理人以“科迪巨尔乳业洛阳有限公司、河南科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科迪商丘现代牧场有限公司与科迪乳业公司财务制度、人员混同、资金混同、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的成本较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申请对科迪乳业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2022年11月2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14破3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科迪乳业与三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2022年12月24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并召开了合并重整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及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参照以上机构出具的报告,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充分评估,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10,744,510.51元。

3、本报告期除上述重要事项形成的亏损外,本期营业亏损及提取预计负债

等减少本期净利润107,739,982.18元。

(三)因公司破产重整,债权人向乳业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被依法认定及相

关事项,公司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1,435,388,927.13元。综上,公司未弥补亏损合计余额3,880,554,821.5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3年度公司破产重整依法执行,通过执行债权豁免和债权转股权后,公司未弥补亏损将低于实收资本总额。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