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2-13  真视通(002771)公司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真视通股票代码:002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1: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1幢12层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12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2:王国红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王国红
苏州隆越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隆升控股苏州隆升控股有限公司
辰隆控股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真视通、公司、上市公司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真视通,股票代码:002771)
一致行动人协议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于2022年4月8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7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YXE34XU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6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1幢12层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12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配件、电子设备、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设备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方式0512-66527006

2、董事、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王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江苏省苏州市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苏州隆越的控股股东为隆升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小刚,苏州隆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王国红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71968********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王国红与王小刚、苏州隆越于2022年4月8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苏州隆越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王国红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苏州隆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结合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前,王国红持有公司30,626,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0%;苏州隆越持有公司10,74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

2、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王国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2,2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国红持有公司28,366,3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

3、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1日,苏州隆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5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隆越持有公司10,488,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国红合计持有股份30,626,39614.6028,366,39613.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56,5993.655,396,5992.57
有限售条件股份22,969,79710.9522,969,79710.95
苏州隆越合计持有股份10,740,8005.1210,488,30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40,8005.1210,488,300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41,367,19619.7238,854,69618.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8,397,3998.7715,884,8997.57
有限售条件股份22,969,79710.9522,969,79710.9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苏州隆越持有的9,600,000股股份质押、王国红持有的22,969,797股股份为高管锁定股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苏州隆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真视通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真视通股票的情况详见“第四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股票简称真视通股票代码002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1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1幢1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王国红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继承□ 其他? 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苏州隆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有10,740,800股 持股比例:持有5.12% 王国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有30,626,396股 持股比例:持有14.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苏州隆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有10,488,300股 持股比例:持有5.00% 王国红: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有28,366,396股 持股比例:持有13.5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苏州隆越: 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11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 王国红: 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 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苏州隆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真视通股票的情况,在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真视通股票的情况详见“第四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国红

签署日期: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