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800007号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子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捐赠、对外投资、预算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 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
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以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依规行使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均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履行职责。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形式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立了总经理办公室、党工企责部、法务与内控部、证券与投资部、技术与研发部、财务部、销售与品牌建设部、人力资源保障部、质量保障部、物料保障部、安全保障部、战略拓展部、审计与督察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部门职责及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责任明确、相互制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以及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明确了各主要管理职位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到责权分明、高效协调,适应现阶段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要。
2.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制定了《发展战略规划管理规定》,明确了发展战略的制定以及实施、调整与监督程序,规范了发展战略内容,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稳健、高效运营持续提供支撑。
3.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对人力资源发展计划、人员编制、员工培训、薪酬计发、福利保障、绩效管理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人力资源评价主要涉及人员招聘、人员离职、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主要控制环节。
公司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突出绩效”为薪酬分配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完善的薪酬体系。目前,公司职工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奖金等项目组成。公司本着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发展积极贡献的目的,实行以责任、能力、绩效为核心计酬依据的薪酬制度。使员工能合理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从而激励员工改善工作表现,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4. 社会责任
公司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在安全生产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在产品质量上,加强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和售后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环境保护方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大量的麦秸秆、玉米芯、鸡粪等农业下脚料为原料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在促进就业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属于偏劳动密集型企业,解决了大量的地方务工人员就业问题,促进乡村振兴。同时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并设立工会组织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专项基金关心和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积极支持慈善事业。
5. 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分层分级的培训体系,根据管理、生产和发展需要,采取分级培训方式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即入职培训、 安全培训、上岗培训,以提升员工的岗位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及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司也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注重在公司内部培养和选拔人才,使员工的个人能力得到很大程度提升,也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真正的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逐步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企业精神。
6. 采购业务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和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价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流
程。公司采购实行预算管理机制,物料保障部根据公司生产预算、生产配方变化、询价结果等编制下一年度的物资采购计划,通过询价和比价制度以保障采购物资发生的真实性和采购价格的公允合理性。完善采购合同的标准化版本,加强诚信廉洁采购管理,对公司采购业务实施了有效管理和监督。
7. 销售业务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采取区域代理商的模式实现对各地区的配货;采取销售信息平台提供的销售信息作为产品定价的依据并对二级代理商进行适当监控。公司对主要经销商采用有保证金保证的赊销方式,根据经销商的保证金额度与发货量大小,对供应商分别给予发货后十天或五天回款期。信用回款期的授予原则为,经销商提供的保证金金额应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覆盖信用回款期内经销商的货款金额,以保证货款回收的安全性、及时性。与公司新合作的经销商和不固定经销商,由于在合作关系和发货量上均不稳定,所以采用现款和预付款销售方式。在新经销商与公司合作稳定后,根据公司赊销和保证金制度核定经销商的赊销期限和货款保证金金额,有效控制和防范销售回款的风险。
8. 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原材料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于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实物资产都进行明确了规范,公司财务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规范执行,确保公司资产管理全过程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9. 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10. 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
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担保的对象、条件、方式、审批权限、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
11. 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对外捐赠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等,分别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对外捐赠等业务均进行了明确规范。
12.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为加强所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组织机构与人员管理、确立经营目标、重大经营决策、财务报告等方面重要控制节点的全面管理和控制,促进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3. 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和《预算预警管理办法》,搭建了科学合理的预算组织体系: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组织机构、预算编制执行机构、预算监控机构、预算考评机构。以经营计划、销售计划为基础,以责任会计制和经济责任制为基本管理工具,对公司实施目标化和责任化管理;针对预算实施结果进行月度、季度对标总结与分析,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加强业务循环的内部控制,有效降低成本费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一、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二、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三、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控制缺陷。 | 一、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二、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三、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一、重大缺陷: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或对应重要性水平的。 二、重要缺陷: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占利润总额5%的20%-100%或对应整体重要性水平的20%-100%的。 三、一般缺陷: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的20%以下或对应整体重要性水平<20%的。 | 一、重大缺陷: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控制缺陷造成公司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 二、重要缺陷:500万元≤上述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的。 三、一般缺陷:上述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的。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