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周德敏先生、邓宏光先生、许楠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
《2024年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总计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8万份,行权价格为12.94元/股。
《关于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根据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2.00万份。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