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4  康弘药业(002773)公司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 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五年 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临时提案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 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 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 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 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作为定期存款的替代,属于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活动。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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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 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 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 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 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二五年度股 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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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 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 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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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和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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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