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弘药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 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 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 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 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于2026年4月24日《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及2026年5月22 日《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近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成都康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 弘生物”)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成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 所属银行 | | 成都银行德盛支行 |
| 1 | 产品名称 | “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
| 2 | 产品代码 | DZ-2026213 |
| 3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 4 | 购买金额 | 公司认购人民币5,000万元整 |
| 5 | 成立日/起 息日 | 2026年6月11日 |
| 6 | 到期日 | 2026年9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柜面顺延办理) |
| 7 | 产品期限 | 92天 |
| 8 | 挂钩标的 | 北京时间下午2 点彭博BFIX 页面交易货币对MID 定盘价 |
| 9 | 产品收益区 间 | 保底收益1.00%---预期最高收益1.90% |
| 10 | 观察期及观 察时点 | 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9日。本产品在观察期内按天(自然日)观察,观察 时点为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EUR/USD汇率中间价。如果某日彭博BFIX 页面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使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彭博BFIX 页 面数据。 |
| 11 | 产品实际收 益率的确定 | 本产品收益率取决于观察期间内观察时点EUR/USD汇率落在参考区间内(含边 界)的实际天数,实际收益率=保底收益率+(最高收益率-保底收益率)×N/M, 其中N为观察期内观察时点EUR/USD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含边界)的实际天数,M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 |
| 12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13 | 关联关系说 明 | 公司与成都银行德盛支行无关联关系 |
14 产品风险揭示
14.1 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成都银行仅保障资金本 金以及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本 产品的收益由保值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 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收益上升,本 存款的收益不随市场收益上升而提高。
14.2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起息、存 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14.3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 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14.4 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的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价格水平 挂钩,收益计算较为复杂,故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的投资者。
14.5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方式及时 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 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 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成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 时通知成都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成都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 者其他原因,成都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 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14.6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投资者签署《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投资者协议书》至产品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成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 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成都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14.7 数据来源风险:在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 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 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成都银行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14.8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 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的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
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成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9 提前终止风险:成都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成 都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该产品的实际产品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承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的风 险。
14.10 资金被扣划的风险:由于投资人的原因,导致资金被司法等 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
14.11 交易对手风险:若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 或资产项下的相关当事方发生不可预料的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 将可能影响存款收益的实现。
14.12 技术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可能依赖于通过电子通讯 技术和电子载体来实现,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 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影 响本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程序的正常进行。
14.13 产品风险:本期产品风险评定等级为I级,产品风险极低,本 金损失风险为0。
(二)平安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 所属银行 | | 平安银行成都顺城支行 |
| 1 | 产品名称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挂钩汇率)产品 |
| 2 | 产品简码 | TGG26300683 |
| 3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 4 | 认购金额 | 公司认购人民币17,000万元整 |
| 5 | 产品成立日 | 2026年6月12日 |
| 6 | 产品到期日 | 2026年12月14日 |
| 7 | 产品期限 | 185天 |
| 8 | 挂钩标的 | EURGBP |
| 9 | 本金及预期存 款收益 | 如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计划直至到期,则平安银行 向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并根据本产品相关说明书的约定,按照挂钩 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收益:1.20% (年化)或1.67%(年化)或2.00%(年化)。 |
| 10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11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平安银行成都顺城支行无关联关系 |
12 产品风险揭示
12.1 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产品到期 时,平安银行承诺本金保证。挂钩标的的价格波动对收益存在决定性影 响,该价格受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安银行对挂钩标的的未来表现不 提供任何担保或承诺。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将只能收回本金及最 差收益,无法获得预期中高收益。
12.2 产品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 他可能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出现,平安银行有权停止发行本产品。 如平安银行停止发行本产品,或本产品募集金额达到规模上限,投资者 将无法在约定的认购时间内购买本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平安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市场发 生剧烈波动,经平安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 提供本产品,平安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12.4 政策风险:本产品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国家政
策、市场、法律及其他因素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正常受理、 投资、偿还等,此时平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2.5 利率风险:本产品或本产品项下每个投资周期的预期年化收益 率,根据平安银行官方渠道公布的本产品或本产品项下每个投资周期的 成立公告予以确定。本产品或本产品项下单个投资周期成立后,如市场 利率上升,本产品已成立投资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 提高,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6 流动性风险:在本产品已成立的投资期内,投资者没有提前终 止权,仅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时间内可办理产品认购及赎回。
12.7 信息传递风险:平安银行通过官方网站 (http://bank.pingan.com)、企业网上银行、数字口袋手机银行APP 或其他与投资者约定的渠道发布产品成立、产品到期、产品账单、重大 事项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平安银行官方渠道或联系客户经理 咨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因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 的影响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本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平安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 更,应及时通知平安银行。如因投资者未向平安银行及时告知联系方式 变更信息,平安银行可能在须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进而可能影 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8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系统故障、 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 能影响本产品的正常受理、投资、偿还等,甚至导致本产品实际收益降 低。
12.9 由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本金及收益风险:平安银行在本产品 到期日向投资者兑付本金及实际投资收益,但由投资者违约等自身原因 导致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投资者可能因市场变 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
(三)农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 所属银行 | | 农业银行金牛蜀西支行 |
| 1 | 产品名称 | “汇利丰”2026年第575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 2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 |
| 3 | 购买金额 | 公司认购人民币10,000万元整 |
| 4 | 产品起息日 | 2026年06月12日 |
| 5 | 产品到期日 | 2026年08月31日 |
| 6 | 产品期限 | 80天 |
| 7 | 挂钩标的 | 欧元/美元汇率 |
| 8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0.70%/年至2.00%/年 |
| 9 | 产品收益说明 | 为观察期实际天数。收益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4位。 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投资年化收益率X产品期限÷365, 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投资年化收益率=0.70%+(2.00%-0.70%)×N÷M。其中N为观察期内观察 时点欧元/美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内(不包含区间边界)的实际天数,M |
| 10 | 观察期及观察 时点 | 观察期起始日:2026年06月12日,观察期截止日:2026年08月27日,合计 77天。本产品在观察期内按天观察,观察时点为每天东京时间下午3点。 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没有显示相关数据,则该日使用此日期前最近 一个可获得的彭博BFIX页面数据。 |
| 11 | 参考区间 | 欧元/美元汇率(s-0.0322,s+0.0322)。其中S为产品起息日北京时间上 午10:00彭博BFIX页面欧元中间价(四舍五入取到小数点后四位)。 |
| 12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13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农业银行金牛蜀西支行无关联关系 |
14 产品风险揭示
14.1 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影响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结构 性存款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14.2 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 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
14.3 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汇率风险,还可能会涉及到 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上限预期收益。
14.4 流动性风险:除非《产品说明书》有特殊约定,本结构性存款 产品在到期日前不可赎回。投资者须持有本产品至到期,可能面临产品 存续期间不能提前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14.5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根据《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 披露”的约定,发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 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 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自身的其他 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的,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 策。
14.6 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中国 农业银行有权确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 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14.7 信用风险:在中国农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 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等,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资金及收益将受到 影响。
14.8 提前终止风险:如市场情况、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
更,中国农业银行可能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14.9 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 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 误等。
(四)民生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 所属银行 | |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 1 | 产品名称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看涨三元结构性存款(SDGA262148V) |
| 2 | 产品代码 | SDGA262148V |
| 3 | 产品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4 | 认购金额 | 康弘生物认购人民币15,200万元整 |
| 5 | 挂钩标的 | 欧元对美元汇率 |
| 6 | 成立日 | 2026年06月12日 |
| 7 | 到期日 | 2026年12月30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
| 8 | 产品收益 | 交易日指彭博BFIX 界面公布价格的日期。 本产品仅保证本金及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不保证超出结构 性存款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之外的额外收益,对于无法获得超出最低收益之 前提下,客户产品收益如下确定: 当F≥(I+0.1011),年化收益率=1.86%;当(I-0.045)≤F<(I+0.1011), 年化收益率=1.66%;当F<(I-0.045),年化收益率=1%;其中F 为挂钩标的期 末观察日定盘价格,I 为挂钩标的期初观察日定盘价格,上述定盘价指观察 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15:00 彭博BFIX 界面显示的欧元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在不发生风险揭示书所述之风险且客户未发生违约支取等违约情形的 外的额外收益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
| 9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10 | 关联关系说明 | 康弘生物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
11 产品风险揭示
11.1 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行期间,可能会涉及到利 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 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获得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合同约定的最低
收益;
11.2 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 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 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 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11.3 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 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 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成立前 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 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 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可能面临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11.4 政策风险:本产品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偿还等 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影响本结构性存款 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11.5 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 现重大调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提前终止,客户收益可能低于参考 收益;
11.6 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客户权益须知》中信息披露条款的 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 的约定主动、及时通过相关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 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
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 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 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 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 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但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承担的 责任;
11.7 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 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 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8 干扰事件风险:如果挂钩标的价格因干扰事件或其他市场特殊 事件影响而无法获得,则银行将根据自身判断并依照诚信原则及商业合 理惯例确定挂钩标的价格。
(五)招商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 所属银行 | | 招商银行成都武侯支行 |
| 1 | 产品名称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区间累积200天结构性存款 |
| 2 | 产品代码 | WCD00040 |
| 3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类 |
| 4 | 认购金额 | 康弘生物认购人民币15,000万元整 |
| 5 | 起息日 | 2026年06月12日 |
| 6 | 到期日 | 2026年12月29日 |
| 7 | 产品期限 | 200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
| 8 | 挂钩标的 | 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
| 9 | 观察日 | 观察期内的TARGET 工作日 |
| 10 | 本金及收益 | 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如有,下同)。 预期到期收益率:1.20%至1.55%(年化)。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 益,投资者收益可能为0。 |
| 11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12 | 关联关系说明 | 康弘生物与招商银行成都武侯支行无关联关系 |
13 产品风险揭示
13.1 本金及收益风险:结构性存款不同于一般性存款,具有投资风 险,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的收益为浮动收 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本产品项下 的结构性存款本金,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 缴纳范围,招商银行仅保障产品正常到期时的结构性存款本金(销售文 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结构性存款收益不确定 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 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13.2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产品资产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 策、地区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 风险,从而对产品收益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金融市场的收益水
平也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水平,对结构性存款收 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和利率的 变动,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4)购买力风险: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则投资于产品所获得的收益 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对结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5)汇率风险:本结构性存款在实际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汇率市 场出现巨大变化造成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对本结 构性存款收益产生影响。
13.3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13.4 提前终止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之 前终止本产品,如招商银行因特定情况在产品到期日之前终止本产品, 则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则 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设想的全部收益。
13.5 流动性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和赎回, 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13.6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 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 的约定,发布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
登录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55)、各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 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 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 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13.7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律的重大变化、基准利率和/ 或准备金率和/或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 裁以及战争等情形,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产品的 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乃至 本金损失。
13.8 估值风险:本产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结构性存款估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可能发生偏离,投资者应知晓该风险。 管理人估值仅作为参考,招商银行不承担投资者以及任何第三方使用该 估值引发的其他风险。
13.9 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投资者的收益与欧元兑美元即期 汇率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 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认购。
13.10 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本产品开始认购至产品原定成立日之 前,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 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不可抗力,
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 本产品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13.11 数据来源风险:在本结构性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 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 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 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 平进行计算。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实际收益与预期计算的收益不符的风险。
13.12 观察日调整风险:结构性存款可能因为投资标的监管备案延 迟、交易相关系统异常、市场重大异常、投资标的交易异常等原因无法 在预定日期完成相关投资或结算,从而导致观察日调整、客户实际清算 分配时间延迟、客户实际收益与原比较基准产生偏离等情形,由此而产 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将尽合理努力控制调整及延迟范 围,并将调整后的具体情况通过信息公告向投资人发布。
13.13 管理人风险:由于管理人(包括结构性存款的管理人、相关 投资顾问(如有))等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其对信息的 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判断有误、获 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下的收 益遭受损失。如结构性存款管理人内部作业、人员管理及系统操作不当 或失误,或违背相关合同约定、未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处理事务不 当等,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项下的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 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 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 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 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26.67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 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实际收
实际投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回本金
资收益
成都银行
德盛支行
益、封闭式 保本浮动收 6,500 2026 年5 月27 日 2026 年8 月27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中信银行
成都分行
保本浮动收 益、封闭式 8,000 2026 年5 月28 日 2026 年12 月28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成都武侯支行 中国银行
益型 20,000 2026 年6 月1 日 2026 年12 月25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中国银行
成都武侯支行
益型 170,000 2026 年6 月9 日 2026 年12 月30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成都银行
德盛支行
益、封闭式 保本浮动收 5,000 2026 年6 月11 日 2026 年9 月9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平安银行成都
顺城支行 结构性存款 17,000 2026 年6 月12 日 2026 年12 月14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农业银行
金牛蜀西支行
益 10,000 2026 年6 月12 日 2026 年8 月31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民生银行 成都分行
益型 15,200 2026 年6 月12 日 2026 年12 月30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招商银行成都
益类 15,000 2026 年6 月12 日 2026 年12 月29 日 未到期 未到期
武侯支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
3、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回单、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投 资者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风险揭示书;
4、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凭证、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确认书、产品合约;
5、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客户回单;
6、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凭证、业务申请书、产品合同、风险揭 示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产品协议书;
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受理凭证、业务申请书(含协议)、产 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