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电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重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5年至2012年任职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至2015年任职于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2015年2018年任职于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2018至今任职于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执业律师。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姚 伟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内控审查计划与执行情况等,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季度年度报告等事项,并从持续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内部控制等角度提出相关意见。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的审核,未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1次会议,充分沟通讨论、审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计13项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根据深交所法规要求并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8月25日,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9月7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经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和《关于房屋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2023年度,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促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保证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等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6、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关于房屋买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向东莞市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屋的交易为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所规划。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将参照市场情况、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3、 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4、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5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在会前,本人评估了大信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事务所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度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在2023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上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姚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