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通知债权人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通知债权人的提示性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证券专户中尚未使用的9,435,304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2024年7月16日起45日内,可凭满足支付条件的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申报并不代表公司的清偿承诺,公司将结合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进行清偿。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