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定抵债过户增加其持有公司股份36,004,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6924%,其持股比例由0%增长至
6.6924%。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120,372,193股减少至84,367,720股,其持股比例由22.37%减少至15.6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伟雄、陈娜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抵押物予以拍卖,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陈伟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004,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2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110%)进行了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最终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根据《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1执恢
196号之二,法院裁定将陈伟雄持有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ST柏龙,证券代码002776)36,004,47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24%,占陈伟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9.9110%)交付申请执行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上述财产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可持该裁定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塔证券已完成上述股票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简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红塔证券 | 0 | 0 | 36,004,473 | 6.69 |
陈伟雄 | 120,372,193 | 22.37 | 84,367,720 | 15.68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法定代表人 | 沈春晖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34309760N |
注册资本 | 4,716,787,742元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17% 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33% 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14.70% 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35% 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6.61% 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27%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6% |
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6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0.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ETF:0.30%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
联系电话 | 0871-65717992 |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3、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红塔证券已按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陈伟雄先生由于其目前仍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未能得知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司将尽快与其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