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2月19日,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款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前期违规将4.7亿元银行理财产品为供应商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已将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全部划扣,公司已完全履行了担保责任,该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因该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的情形已消除。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相应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