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龙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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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4 月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资 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基于个人的独立判断,认为:
我们查阅了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 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继慧、齐云芳
2026 年4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