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龙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本人提交的有关资料, 并且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查阅了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 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杨翠华女士、许承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翠华女士、许承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杨翠华女士、许承芳 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 名杨翠华女士、许承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继慧、齐云芳
2026 年4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