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彦)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彦
本人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忠实、诚信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尽职地监督公司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观点和意见,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彦:出生于1954年,博士学位,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创新设计理论和方法及计算机辅助工具、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系统中的应用等研究。2023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参会。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了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本报告期召开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2、董事会发表意见情况: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李彦 | 8 | 1 | 7 | 2 |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发表意见事项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1、《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7、《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1、《关于提议召开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24日 | 1、《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6月20日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07月11日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02日 | 1、《关于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19日 | 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时间
时间 | 届次 | 专门会议内容 | 意见 类型 |
2024年04月0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2024年06月2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07月1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11月本人被聘任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当选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同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国家会计制度及相关规范变化对公司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讨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公正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调查及建议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
2024年08月0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08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1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关于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02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1月19日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列席股东大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公司高层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来往等情况的汇报。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并结合自身研究成果和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另外,积极参加公司年会,了解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企业文化及员工精神面貌等情况。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与独立董事沟通交流平台,包括财务管理、运营管理、内部审计、证券投资等,全方位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充分的运营信息、证券投资与财务数据,保障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有效行使权。从而较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举行了第三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4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举行了第四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
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举行了第七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举行了第八次专门会议,并形成了决议。本次关联交易由国有单位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现金红利48,987,724.56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经核查,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2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团队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同类企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充分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关注法律法规与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变化,积极参与各类针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析研讨会及培训活动。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彦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