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9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