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鸿嫔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张鸿嫔女士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以上两项职务后,张鸿嫔女士继续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张鸿嫔女士在任期内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及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鸿嫔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和董事会对张鸿嫔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