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有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充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资产划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划转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侯浩杰 易永健 贺喜明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