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中晟高科(0027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现场投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

月22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核和表决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2.0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具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2023-039、2023-040、2023-041、2023-042、2023-04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12月18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4244联系人:马文蕾电话:0510-87688832传真:0510-87681155邮箱:314363051@qq.com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78”;投票简称为:“高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委托人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2.0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具体事宜的议案》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限期限为: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