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以电话、信息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8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