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中坚科技(0027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明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7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2,000,000股的52.875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79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75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波、龙文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