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43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及《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8%。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大宗交易 | 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日 | 27.37 | 75,000 | 0.0568 |
注: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00,000 | 5.00 | 6,525,000 | 4.943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3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前,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
3、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远希致远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