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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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77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情况概述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署不超过(含)3,500万元的委托贷款协议,向中关村担保申请不超过(含)3,5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含)四个月,年利率5.45%,借款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支出。公司就上述贷款事项以自有房产(北京市昌平区陈家营西路3号院23号楼负一层至三层)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就上述贷款事项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张恒先生以其个人持有部分公司股票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恒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
1、 被担保方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97338
3、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4层
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6、 注册资本:496,300万元
7、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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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中关村担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1,331,701,122.56 | 10,342,843,606.19 |
负债总额 | 4,920,945,334.54 | 3,689,542,174.39 |
净资产 | 6,410,755,788.02 | 6,653,301,431.80 |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恒,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32,676,2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张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房产抵押担保、股票质押担保、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范围:借款人向债权人申请的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
3、 担保金额及期限:3,500万元;保证期限自委托贷款协议成立之日至主债权履行期间届
满后三年。
4、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张恒先生与中关村担保共同协议
确定。
五、 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 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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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是公司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0,0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0.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余额15,3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3.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十、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张恒先生已批准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3,800万元,实际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300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十一、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