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户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三夫户外(002780)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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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83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3】号),公司非公开发行12,218,843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5.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3,179,907.8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185,778.39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994,129.4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7日到账,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40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集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可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1X?BIONIC高科技时尚运动品牌建设与运营项目34,829.8618,599.4112,851.41
合 计34,829.8618,599.4112,851.41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2,851.4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748.00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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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及存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63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可以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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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