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94 号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为-6,800万元至-9,600万元,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2,000万元至亏损3,500万元。2023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47,301万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1,326万元。你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的规定。本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3.2.2条予以你公司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