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董事任命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于2023年8月28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朱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按《公司章程》增补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朱华军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历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党委书记,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渝水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2023年4月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4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剑洪先生、白荣巅先生认为:上述提名人选具备相关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表示同意公司本次提名。
四、备查文件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