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华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79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04
机构。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凯、史兴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限;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