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4-29  奇信退(002781)公司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8

四、对《关于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的财务状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白荣巅、刘昌明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