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证券代码:400176 证券简称:奇信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F5栋7F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雷鸣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79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2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3年经营及其他相关情况,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白荣巅先生、刘昌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详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
公告编号:2024-032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认定情况,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追溯重述更正,对2012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请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7,794,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5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17,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蓬木、史兴浩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