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信3: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吴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丁楠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李奔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董事朱华军先生、董事刘献忠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提名吴小军先生、丁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监事赖波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提名李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005
吴小军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历任江西省新余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新余市财政局预算编制中心主任,新余市财政局债务金融科科长,新余市财政局预算科(条法科政科)科长,新余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8月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截止目前,吴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小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号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劵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楠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3年9月至今工作于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
截止目前,丁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丁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号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奔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曾任江西省新余市城市管理局新钢执法大队大队长。2021年4月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李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监事的任命属于正常补充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