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对《关于收购海光电子2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