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33,149.15 | 28,187.40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46.48 | 6,139.50 |
3 | 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 7,983.98 | 7,603.79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00.00 |
合计 | 54,579.61 | 48,930.69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满足“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缩减“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158.0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15,158.00万元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029.40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39.50 |
3 | 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 2,029.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合计 | 28,197.9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13,029.40 | 7,998.01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39.50 | 769.87 |
3 | 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 2,029.00 | 2,195.34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21.64 |
合计 | 28,197.90 | 17,984.86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是公司持续完善产品结构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在该项目建设期内已积累了丰富的建设和市场拓展经验,并已取得了一定收益,该项目仍具有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汽车电子市场竞争需求,加强在该行业市场前沿技术研究力度,为公司布局电动汽车战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的重要保障,有利于顺应电动汽车技术快速发展趋势、增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提高汽车电子产品检测能力,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电子行业市场需求增长的背景下,该项目仍具有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在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2022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2023年燃油车降价抢占汽车市场份额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速度放缓,公司新能源汽车磁性元件订单略有放缓,但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需求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向好发展。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为保证“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按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布局产能建设。因此,公司计划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202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考虑到2022年国内经济增长放缓、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2023年燃油车降价抢占汽车市场份额、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迭代等情形,为了持续保持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领先优势,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实施主体、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