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可立克(002782)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应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对关于为惠州可立克科技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健康平稳发展。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秋英、阎磊、陈为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