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陈为先生、阎磊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彭敏、朱健、胡林峰、欧占宏、张文林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69,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2,878,413股减少为492,809,4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2,878,413元减少为492,809,413元。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登载于2023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2023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部分被激励人员离职导致公司股份及注册资本变动,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及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23年10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