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立克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于2020年9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33,149.15 | 28,187.40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446.48 | 6,139.50 |
3 | 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 7,983.98 | 7,603.79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000.00 | 7,000.00 |
合计 | 54,579.61 | 48,930.69 |
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350.00万元用于建安工程,24,837.4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分别调减为2,260.00万元、10,769.40万元。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158.0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15,158.00万元改变用途,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7,983.98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603.79万元。截至2021年11月23日止,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20.2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 | 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5、募集资金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账户余额(元) |
1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 78240188000151958 | 5,234,339.24 |
2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43066058013002256437 | 474,615.01 |
3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944033010000361909 | 370.50 |
4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115729100227215 | 0.00 |
5 | 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 | 78240188000152688 | 982,616.56 |
6 | 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491491001013000101059 | 863,333.74 |
7 | 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 | 944036010000362391 | 81,127.30 |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46,18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6.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月17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 24,137.05 | 20,633.50 |
2 |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 15,306.04 | 1,910.00 |
合计 | 39,443.10 | 22,543.50 |
3、募集资金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 | 账户余额(元)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 443066058013006902958 | 安徽光伏储能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 338,193.66 |
安徽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 | 1317087329100103897 | 12,875,452.75 | |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100523086 | 惠州充电桩磁性元件智能制造项目 | 32,725.65 |
惠州市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 | 337060100100523103 | 16,817,992.22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慎研究、规划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陈 鹏 | 雷从明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