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董事会第五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肖铿先生(董事长)、顾洁女士(副董事长)、肖瑾女士、伍春霞女士;
2、独立董事: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肖铿先生担任,委员由顾洁女士、杨玉岗先生担任。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邬克强先生担任,委员由肖铿先生、杨玉岗先生担任。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岑维先生担任,委员由邬克强先生、肖瑾女士担任。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人)由杨玉岗先生担任,委员由肖铿先生、岑维先生担任。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岑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监事:柳愈女士(监事会主席)、孙汉兵先生;
2、职工监事:李道义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肖铿先生;
2、副总经理:顾军农女士、周正国先生、周明亮先生、伍春霞女士;
3、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伍春霞女士;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秘书伍春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9918075
联系传真: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辉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9918075
联系传真: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晏小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625万股,其所持的股份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以上离任人员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换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肖铿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铿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90%股份,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顾洁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肖瑾女士为兄妹关系,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军农女士,中国国籍,1971年10月生,经济管理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市富宝化纤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鑫联鑫、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变压器、电源事业部总经理。顾军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军农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正国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生,本科。曾供职于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13年9月起,担任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4年7月起,担任中国电源学会磁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鑫联鑫监事、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变压器事业部磁性元件研发中心。周正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2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正国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明亮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9月生,本科,工程师。曾供职于湖南省邵阳无线电仪器厂、东莞厚街科技电业厂、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明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2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明亮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伍春霞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2月生,本科,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会计师职称,具有IPA国际职业资格。曾供职于湖南省衡阳县统计局、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伍春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伍春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辉燕女士,中国国籍,1990年9月生,本科双学士学位,具有证券从业、基金从业、会计从业资格。2019年1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陈辉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陈辉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