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月18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