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说明暨控股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补充说明暨控股子公司
拟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现对该公告事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宝”)拟使用部分资产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本金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融资成本等以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宝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需要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山东天宝拟开展的上述业务系其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山东天宝自身无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资质,未从事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