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市东宝区凯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对象确定开户银行、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宜并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批复。为确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发行顺利进行,基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和授权范围,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