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17.4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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