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里石”)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精力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邹鹏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尚鹏先生、朱著香女士、刘志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朱著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泽艺 向 伟 黄 怡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