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独立董事对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事业项目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供借款主要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万锂新能源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保障其发展需求,且公司可掌握上述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借款资金风险受控。提供借款利率遵循了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页为《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泽艺 向 伟 黄 怡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