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2022年5月18日、2023年4月29日、2024年4月29日、2024年8月31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026、2024-035、2024-0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审结或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了梳理,有关事项进展及新增案件情况详见附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部分诉讼事项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通知书及结案证明
特此公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梳理表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机构及受理案号 | 立案日期 | 诉讼标的 | 诉讼请求/审理结果 | 进展情况 |
1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一:江门市邦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范永哲 | 买卖合同 纠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6民初29606号 | 2021/9/13 | 360万元 | 2022年9月6日一审判决被告一立即支付货款360万元及利息,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随后对方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公司申请执行回款419万元,对方申请再审。2024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再审裁定书,裁定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 再审结案 |
2 | 昆山加一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6民初1408号 | 2022/1/13 | 825万元 | 一审判决设备买卖合同解除;公司返还货款75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75万元为限);鉴定费363400元由公司负担。公司上诉,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二审判决 |
3 | 银宝山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MAZ Moskvich JSC | 买卖合同 纠纷 | 莫斯科地方法院A40-297610/23-31-2546 | 2023/12/18 | 822,897欧元 | 要求MAZ Moskvich JSC支付770407欧元和逾期利息52490欧元,2024年5月14日一审开庭,2024年6月6日判决驳回起诉。2024年8月5日公司上诉, 2024年9月4日双方达成和解。 | 和解结案 |
4 | 广州力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4)粤0306民诉前调22807号 | 2024/4/30 | 598.8万元 | 要求广州银宝和深圳银宝支付货款5988393.11元及利息,诉讼费和保全费,达成和解,由银宝自2024年9月起,分6期支付力缘公司460万元,本案已撤诉结案。 | 和解结案 |
5 | 长沙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长沙林骏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4)穗仲案字第11834号 | 2024/6/4 | 436万元 | 要求被告支付模具分摊补偿款4115441.09元及利息,合计4277546.60元,并承担仲裁费及保全费用。2024年11月15日双方达成和解,对方一次性支付公司3640841.09元及仲 | 和解结案 |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机构及受理案号 | 立案日期 | 诉讼标的 | 诉讼请求/审理结果 | 进展情况 |
裁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对方支付的3640841.09元,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撤回仲裁决定书。 | ||||||||
6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人运通(江苏)技术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4)粤0306民诉前调42251号 | 2024/8/27 | 576.40万元 | 2024年12月20日开庭,后进入预重整程序,已申报债权。2024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破产管理人送达的债权审查通知书,公司申报债权基本得到确认,公司决定通过破产程序清偿,目前正准备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预计下周正式递交撤诉申请。 | 债权申报金额已确认,准备撤诉。 |
7 |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BYOPLANET INTERNATIONAL, LLC | 买卖合同 纠纷 | 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法院 CASE NO. 24-60686 | 2024/4/23 | 185.98万美元(不含利息) | 诉讼请求:1.要求法院预备判决原告获得损害赔偿金额为1,858,374.20美元,以及1,407.00美元的诉讼费用,总计1,859,781.20美元。 2.原告还获得了从2024年9月2日起至判决日期的预判利息,利率为每日315.7658美元,并且总判决金额将相应调整。 3.原告还将获得从判决日期起的后判利息,按照佛罗里达州法定的判决利率计算。 | 一审审理中 |
注:1、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小额诉讼案件总金额约为1,279.42万元。
2、由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