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通知,根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董事长贺飞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股东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海歌先生、李贤女士、刘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提名张海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刘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提名,被提名人同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五届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监事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本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