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宝山新: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12,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布拉德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3楼119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银宝山新 | 股票代码 | 002786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股 | 715.00 | 1.44 | ||||
合 计 | 715.00 | 1.4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6,349.54 | 12.81 | 5,634.54 | 11.3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349.54 | 12.81 | 5,634.54 | 11.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数值不符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布拉德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912,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