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于2023年8月4日与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熹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16,431,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0%),以6.9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岱熹投资。前述协议转让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上海岱熹投资持有公司16,431,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308,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46.94%;上海岱熹投资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876,628股,占公司总股本41.74%;上海岱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4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转让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志聪 | 108,123,870 | 34.22% | 108,123,870 | 34.22% |
李炳兴 | 37,712,330 | 11.93% | 21,280,830 | 6.73% |
陆杏珍 | 2,471,928 | 0.78% | 2,471,928 | 0.78% |
上海岱熹投资 | 0 | 0.00% | 16,431,500 | 5.20% |
三、其他说明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李炳兴严格履行在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