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431,500股,持股比例为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增至330,083,887股,实际控制人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合计持股比例由41.74%下降至39.95%,被动稀释1.79%;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熹投资”)持股比例由5.20%下降至4.98%,被动稀释0.2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627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源转债”,债券代码“1280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6月3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11月27日)止。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37元/股。
截至2023年12月13日,累计共有189,465,800元“华源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份,累计因转股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5,673,252股。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公司总股本增至330,083,887股,实际控制人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岱熹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被动稀释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李志聪 | 108,123,870 | 34.22% | 108,123,870 | 32.76% | 1.46% |
李炳兴 | 21,280,830 | 6.73% | 21,280,830 | 6.45% | 0.28% |
陆杏珍 | 2,471,928 | 0.78% | 2,471,928 | 0.75% | 0.03% |
合计 | 131,876,628 | 41.74% | 131,876,628 | 39.95% | 1.79% |
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1%情况附表详见附件一。
(2)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被动稀释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上海岱熹投资 | 16,431,500 | 5.20% | 16,431,500 | 4.98% | 0.22% |
合计 | 16,431,500 | 5.20% | 16,431,500 | 4.98% | 0.22% |
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李志聪
姓名(包括曾用名) | 李志聪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5251985********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李炳兴
姓名(包括曾用名) | 李炳兴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5251963********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3、陆杏珍
姓名(包括曾用名) | 陆杏珍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205251964********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魏建君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瀛东村53号3幢189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00号绿地汇中心A座2213室 |
成立时间 | 2015年2月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324545322W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5-2-4至2035-2-3 |
股东情况 | 魏建君持股51%,韩晴持股29%,束阳持股10%,李华持股10% |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岱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431,500股,持股比例为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岱熹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华源控股、华源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附件一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 | |||||||
住所 | 李志聪: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618弄****** 李炳兴: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源路506号 陆杏珍: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源路506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华源控股 | 股票代码 | 002787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其他? 持股数量不变,因华源控股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79%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0 | -1.79 | ||||||
合计 | 0 | -1.7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持股数量不变,因华源控股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79%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李志聪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123,870 | 34.22 | 108,123,870 | 32.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30,968 | 8.55 | 27,030,968 | 8.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092,902 | 25.66 | 81,092,902 | 24.57 | ||||
李炳兴 | 合计持有股份 | 21,280,830 | 6.73 | 21,280,830 | 6.4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280,830 | 6.73 | 21,280,830 | 6.4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陆杏珍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1,928 | 0.78 | 2,471,928 | 0.7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1,928 | 0.78 | 2,471,928 | 0.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31,876,628 | 41.74 | 131,876,628 | 39.95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