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华源控股(002787)公司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 年4 月27 日(周一)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27 日的交 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27 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夏蓉街199 号华源创新中心20 幢1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 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聪先生

6、公司于2026 年3 月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 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37 人,代表股份116,866,601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6.1355%(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764,376 股,下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朱强律师、钟婷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7 人,代表股份111,600,866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4.5073%。

3、网络投票情况: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5,265,73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1.628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中小股东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4 人, 代表股份6,243,281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9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 代表股份977,546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30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 份5,265,735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2%。

(备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总股本为335,176,599 股,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1,764,376 股,不具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3,412,223 股。)

5、出席董事:公司董事总数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7 人(其中受托董事0 人), 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 人,为李志聪先生、邵娜女士、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吴青川先生、陈 伟先生、姚卫蓉女士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6、列席会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李志聪先生、邵娜女士。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就影响中小 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9%;反对 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3,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68%;反对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5%;弃权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0,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4%;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43%;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1%;弃权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414,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4%;反对 4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弃权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1,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634%;反对4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03%;弃权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63%。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15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0%;反对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7%;弃权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1,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60%;反对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7%;弃权3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3%。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邵娜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0,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 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6,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59%;反对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1%;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2%;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5%。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7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 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54,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09%;反对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3%;弃权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448,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1%;反对 383,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弃权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25,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10%;反对383,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52%;弃权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8%。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2%;弃权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5%。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80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7%;反对 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83,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06%;反对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4%;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16,768,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1%;反对 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45,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03%;反对6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7%;弃权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